奶茶里喝出头发 消费者索赔千元的结局 DATE: 2024-11-24 20:44:23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2月上旬,奶茶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度漳州市12315信息系统数据分析报告,发消费并通报了2起典型案例,索赔其中一起奶茶消费纠纷案例引发关注。千元一名消费者在饮后的奶茶奶茶杯中发现一根头发坚持索赔千元,争议双方因赔偿金额悬殊较大,发消费最终导致行政调解失败,索赔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庭外调解。千元
据悉,奶茶2023年漳州12315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登记消费者咨询、发消费投诉、索赔举报128610件,千元其中投诉32752件,奶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3.89%,发消费占总量的索赔25.47%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7.46万元。其中,食品类投诉16360件,占商品类投诉量的58.76%,同期相比增加34.43%。食品类投诉仍居消费商品类投诉排名第一名,且逐年递增。食品类投诉排名前三的“问题类别”为食品安全问题、不正当竞争问题、计量问题。食品类投诉主要反映:食品有异味、含异物;食品保质期内发霉、变质,超过保质期;虚假宣传、食品宣传功效;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。
漳州市东山县消费者杨某某于2023年2月11日晚上10时许,在东山县西埔镇某饮品店购买了一杯自选奶茶11元,喝完之后,发现里面有一根头发。与该饮品店协商无果,杨某某请求12315协调处理,诉求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退还货款,增加赔偿损失1000元。
经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,投诉人杨某某向被诉方购买一瓶自选奶茶,价格11元的情况属实。投诉人称,购买自选奶茶之后,就拿回家里食用,撕开了顶端塑料膜,在喝完之后,于瓶底里发现的。接诉之后,执法人员组织对被诉方进行现场检查,被诉方环境卫生整洁,服务人员统一服装,佩戴帽子,操作规范。现场未发现被诉方存在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将检查情况向投诉人反馈,促成被诉方多次与投诉人协商解决。被诉方表示愿意赠送1杯自选奶茶予以免费体验,并补偿100元,投诉人表示拒绝。被诉方再次提出200元补偿,投诉人再次拒绝。投诉人坚持要求1000元赔偿,并表示没有商量的余地。头发是谁所为,双方当事人各有异议,也存疑不排除其他因素带入的可能。执法人员认为投诉人购买自选奶茶不是在现场食用,提供的头发难以证明被诉方所为,若是被诉方所为,也非主观故意,投诉人的身体健康未受侵害和造成经济损失。
经现场核查,被诉方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健康证办理齐全,且均在有效期内,属合法经营。被诉方认为投诉人食用该奶茶,身体健康未受侵害和造成经济损失,但愿意给予投诉人一些补偿,但投诉人拒绝与之达成和解。由于赔偿金额悬殊,双方当事人一直无法达成调解协议。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予以终止调解。
双方当事人因无法达成调解协议,投诉人杨某某于2023年5月初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该院于2023年5月15日,以买卖合同纠纷予以立案。因证据不足,杨某某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庭外调解和解协议为由,于2023年5月24日,向该院提出撤诉申请,该院认为杨某某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,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。民事裁定书显示,准许杨某某撤诉,案件受理费50元,减半收取25元,由杨某某负担。
责任编辑:游婕